欢迎光临城市日报网!

今天是 2024年04月28日 星期天

关注社会热点

一起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

新利好!港澳居民深圳买房更便利,结算支付方式实行“先付后补”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曹媛 深圳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印发《港澳居民购买深圳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下简称《指引》)。

2023年1月24日,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也在其官网发布了《港澳居民购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

记者了解到,上述两份文件的出台旨在推动港澳居民更好融入内地发展,便利港澳居民购房业务办理。根据上述两份文件,港澳居民未来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大湾区内地9市购房可享结算支付便利化,自今年2月26日起实施。

具体到深圳市,上述《指引》适用于港澳居民个人(以下简称港澳居民)购买深圳市的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居民购买深圳房产时,在结算支付方式上实行“先付后补”,即允许港澳居民直接从境外将购房款汇往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或二手房交易约定的监管账户,由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先办理解付或结汇后解付,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港澳居民向银行补交购房真实性证明材料。

这将进一步满足了港澳居民境内购房的合理需求,便利相关业务办理。

《指引》明确适用对象、房产类型、结算支付方式和实施范围

2023年以来,深圳与港澳全面恢复通关,经贸往来愈加密切。为支持和满足港澳居民在深圳置业、定居,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港澳居民境内购房结算支付流程加以调整、优化,统一本外币结算支付管理要求,便利港澳居民购房业务办理。

记者了解到,《指引》主要明确了适用对象、房产类型、结算支付方式及实施范围。

首先,《指引》适用于港澳居民从境外汇入人民币或外币资金(含购房定金或保证金、首付款、全款等情形)在深圳购买房产。

房产类型拟适用于港澳居民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含一手商品房和二手房)以及商业用房(商业、商住两用、办公类住房等)。

在结算支付方式方面,《指引》强调实行“先付后补”。实施范围方面,上述《指引》拟在深圳全市实施。

长期以来,由于信贷需求难以被充分满足,很多香港居民在内地买房的过程中,通过“民间途径”或“私人手段”将港币转入内地,违反了内地关于外汇管制的措施。

2023年12月22日,为推动港澳居民更好融入内地发展,便利港澳居民购房业务办理,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便分别发布《港澳居民购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港澳居民在深圳购房结算支付便利化政策(征求意见稿)》。

结算支付方式上实行“先付后补”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重点解决了港澳居民购买深圳房产时,办理网签备案与支付购房首付款间的问题,进一步满足港澳居民境内购房的合理需求,便利相关业务办理。

具体来看,港澳居民购买深圳房产时,在结算支付方式上实行“先付后补”,即允许港澳居民直接从境外将购房款汇往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或二手房交易约定的监管账户,由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先办理解付或结汇后解付,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港澳居民向银行补交购房真实性证明材料。同时,保留港澳居民自行办理模式,优化相关结算支付流程,便利港澳居民自主选择。

《指引》还强调,银行应对房产买卖交易的真实性、交易价格的合理性进行尽调审查,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港澳居民按照承诺函要求及时补交网签备案结果证明材料。

如未在承诺的期限内补交,银行应在承诺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查询备案结果,发现未通过备案的,应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港澳居民事先提交的承诺函,在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港澳居民后直接办理资金原路退回或汇兑退回,同时银行可暂停为其办理后续人民币购房款解付(或外币购房款结汇解付)及支付划转相关业务。

此外,《指引》还规定,涉及二手房交易的,银行应重点审查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公允性,并通过三方资金监管协议或监督支付协议约定监督各方责任,避免产生交易纠纷以及通过虚构房产买卖合同、违法违规交易等导致资金跨境进出。

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城市日报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要收藏
0个赞
转发到:
推荐阅读
腾讯云秒杀
阿里云服务器

Copyright 2003-2024 by 城市日报网 www.csrib.cn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 网站所有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我们删除。